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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游别忘签“先行索赔”协议(黑龙江)
2005-07-29 12:01   

出境游别忘签“先行索赔”协议
一名游客在马来西亚购买的南非祖母绿挂件,经检测原来是不值多少钱的合成制品。对此,山东省消协日前忠告消费者,到国外旅游购物时要谨慎,消费者最好与旅行社签定“先行索赔”协议。
  去年年底,济南消费者张先生随团赴新马泰旅游,由导游带领来到吉隆坡的一家珠宝店,购买了一枚南非产祖母绿挂件。今年5月份,在与懂行的朋友聚会时,经朋友初步鉴定并非真正的祖母绿,后经质检部门检测,证实该挂件是合成制品。随后,张先生要求旅行社承担退货责任遭到拒绝,张先生遂将此事投诉到山东省消协。
  据消协人士介绍,如今,随团外出旅游一般都有购物安排,这往往是产生消费争议的导火线之一,尤其是消费者在国外购物后,向销售者索赔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。为此,山东省消协提醒一些旅行社,应当选择诚实守信的商店作为指定的购物商店,并与购物商店订立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一旦遇到消费者索赔,旅行社在先行赔付后,可据此向商店追偿。
  而对于消费者,到国外旅游购物时要注意,最好与旅行社签定“先行索赔”的协议,明确先行赔付的责任承担方式;此外,消费者在国外购物也应索要发票或小票等证据,上面注明品名、材质、规格、型号、价格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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